云南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考前輔導8
代理
1代理 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本人)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由本人直接承受其法律后果。
2代理的特征:a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代理行為
b代理人代理進行的主要時民事法律行為
c代理人獨立為代理行為
d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實施代理行為
e代理人實施代理的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
3代理的意義:a代理擴大了民事主體的活動范圍
b代理可以補充某些民事主體資格上的不足
4不適用代理的行為:a依照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的約定應由本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
b事實行為 c違法行為
5*代理人指導被委托代理的事項違法仍然進行代理活動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為違法不表示反對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6代理的分類:
a代理人代理權限發生依據
委托代理 是指按照委托人的委托而產生的代理。
法定代理 是指由法律根據一定的社會關系直接規定的代理。
指定代理 是指由人民法院或其他指定單位的裁定或者決定而確定的代理
b代理人代理權限的范圍
一般代理 又稱總括代理、全權代理,是指代理人的代理權限及于一般事項的全部,其范圍并無特別限定的代理。
特別代理 是指特別限定代理某一事項,代理權限限定于一定范圍或特定事項的代理。
c代理人的人數
單獨代理 是指代理權僅授予一人,代理人只有一人的代理。
共同代理 是指代理權授予二人以上,代理人為數人的代理。
d是否由本人授予
本代理 是指直接由本人授權的代理
再代理 有稱為復代理,是指代理人在必要的情形下,將部分或全部代理事項轉托他人而由他人即再代理人所為的代理。
7再代理的成立條件:a須是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
b須經原代理人授權
c須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或者事后及時報告被代理人并取得同意
8代理權 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進行民事活動,并由被代理人承擔其法律后果的一種法律資格。
9代理權的授予 是指授予代理人以代理權的法律現象。
10*民事法律行為的委托代理,可以用書面形式,也可以用口頭形式,法律規定用書面形式的,應當用書面形式。
11*委托書委托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
12代理權的行使 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實施代理行為。
13代理權的行使應遵循原則:a在代理權限內積極行使代理權
b維護被代理人的利益
c合法行使代理權
14濫用代理權 是指代理人行使代理權違背代理的宗旨而實施損害被代理人利益的行為。
15濫用代理權的構成條件:a代理人有代理權 b代理人實施行使代理權的行為 c代理人所實施的代理行為損害或會損害被代理人的利益。
16濫用代理權的三種形式:
a對己代理 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與自己實施法律行為。
b雙方代理 是指代理人同時代理雙方為同一法律行為。
c代理人與第三人惡意串通
17代理權的消滅 也就是代理關系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委托代理終止:1代理期間屆滿或者代理事務完成 2被代理人取消委托或者代理人辭去委托 3代理人死亡 4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5作為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的法人終止。
*被代理人死亡后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委托代理人實施的代理行為有效:
1代理人不知道被代理人死亡的 2被代理人的繼承人均予以承認的 3被代理人與代理人約定到代理事項完成時代理權限終止的 4在被代理人死亡前已經進行、而在被代理人死亡后為了被代理人的繼承人的利益繼續完成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定代理或者指定代理終止:
1被代理人取得或者恢復民事行為能力 2被代理人或者代理人死亡 3代理人喪失民事行為能力 4指定代理的人民法院或者指定單位取消指定 5由其他原因引起的被代理人和代理人之間的監護關系消滅
無權代理 是指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而以他人的名義所實施的代理。
18無權代理發生的原因:1行為人自始沒有代理權 2行為人所為的代理行為超越代理權 3行為人的代理權消滅
19狹義的無權代理 是指行為人無代理權,也沒有使他人足以相信其有代理權的客觀事實,行為人以本人名義而實施的代理。
20表見代理 又稱表現代理,是指行為人無權代理而以本人的名義與第三人為民事行為,但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權的事實和理由,善意相對人與行為人實施民事法律行為的,該民事法律行為的后果由本人承擔。
21構成表見代理須具備的條件:
a行為人無代理權限卻以本人名義為民事行為
b客觀上有足以使相對人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事實
c相對人主觀上無過錯
d行為人與相對人所為的民事行為具備生效條件
22表見代理的代理行為有效,相對人也可在本人未承認該表見代理行為前主張該行為為無權代理而撤銷該行為。
轉載請注明:云南成人高考專升本民法考前輔導8
本文關鍵詞:
本文地址:http://www.bhk27.com/zsb/minfa/3348.html
(一)由于各方面情況的調整與變化,本網提供的成考考試信息僅供參考,敬請以云南教育考試院及院校官網公布的正式信息為準。
(二)本網注明信息來源為其他媒體的稿件均為轉載體,免費轉載出于非商業性學習目的,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內容與版權問題等請與本站聯系。聯系方式:155-0871-1999(QQ:1356406020)
高起點 | 10月21日 | 10月22日 |
語文 | 外語 | |
數學(文科) | 史地(高起本文科) | |
數學(理科) | 理化(高起本理科) |
專升本 | 10月21日 | 10月22日 |
政治 | 專業課 | |
外語 | 詳細>> |
掃一掃加成考老師微信
師生自由互動,豐富的復習資料,完善的報名方案